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鼎实投研 > 鼎实信息披露 > 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经营范围的承诺函
尊敬的投资者:
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5年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我司在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为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并于近期积极进行整改,拟将公司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由“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变更为“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我司经办人员在申请办理工商经营范围变更时,按照工商部门要求,必须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的商事登记自助服务系统进行经营范围自助录入,但由于该系统进行了调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这一经营范围已被取消,经与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沟通后获悉,若我司进行工商经营范围变更的,我司工商经营范围中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将无法继续保留。鉴于前述原因,公司无法将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由“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变更为“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为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我司在此特向投资者承诺不开展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业务,除继续管理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6只存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外,不开展与公司所从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工商部门可办理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由“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变更为“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特此承诺。
广州市好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